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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闫忠海

发布时间:2021/02/22
主任律师:闫忠海

主任律师—闫忠海,男,汉族,1970年1月29日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主任、朝阳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朝阳区司法局第三联合支部书记、南关区政协委员、吉林省优秀律师。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
 
职称:二级律师
 
主要履历:1994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
 
1995年就职于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现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2000年4月吉林雷海华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创立合伙人。
 
2003年---2010年1月任吉林天伯律师事务所(原吉林雷海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1年至今成立个人律师事务所吉林中昱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中昱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闫忠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出色的交际能力、丰富的工作经验、广泛的人脉关系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及金融、医疗、房地产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闫忠海律师一直潜心研究疑难医疗案件专业领域,在专业领域尤为擅长金融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经济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刑事案件的辩护。自1995年执业以来,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倡导“法理精神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社会公平正义至上、当事人合法权益至上”的执业追求,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凭借对国内经济政策、社会导向的准确把握及现行法律的深刻领会,依托与各级司法部门、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以学者的严谨态度,专家的服务水准,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尽职尽责的法律服务!闫忠海主任代理各类经济、民事、刑事及非诉讼案件,成功案例颇丰。其中各类民商事案件近六百余件,刑事辩护案件近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闫忠海主任 执业20多年来,通过自己“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获得过诸多荣誉:
 
1、2009年8月,闫忠海律师撰写的《论进一步完善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一文,在2009年三省一区律师论坛上获得一等奖;
 
2、于2012年被吉林省司法厅、吉林省律师协会授予实习律师指导老师资格。
 
3、2012年12月16日,撰写的“论刑诉法的尊重和保障人权如何体现”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实务论坛中荣获优秀奖。
 
4、2015年4月,闫忠海律师在实施“五大工程”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法律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被吉林省司法厅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5、2015年吉林省优秀律师
 
6、2016年12月,被长春市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5年朝阳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7、2017年8月,被朝阳区司法局党总支任命为朝阳区司法局第三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
 
8、2017年8月,在“发现身边典型,讲好律师故事”征文活动中,荣获由中共长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颁发的“优秀奖”;
 
9、2017年8月,荣获由长春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10、2018年10月,闫忠海律师代理的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信仪支行票据纠纷案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11、长春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
 
12、吉林省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
 
13、长春市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14、吉林省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委员
 
15、金融保险专业委员会
 
16、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个人工作表现突出
 
17、“长春好人”候选人
 
咨询电话:18946734777、18943606666
 
邮箱:y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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